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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09-07-06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阅读数:301
 
      2009年上半年,市房地产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稳住大盘、固本培源、项目带动、奋力发展”工作思路,加快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维护房 地产市场的稳定,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房地产市场指标运行情况
(一)开发投资止跌回升。上半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9.77亿元,同比下降0.6%,占同期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5.24%。实现商品房施工面积1492.6万平方米,比增11.6%;竣工面积61.9万平方米,比增41.7%。从季度看,开发投资在第一季度首次出现降幅,达1.2%,在4月期间降幅扩大为8.11%,但从5月份开始,开发投资止跌回升,降幅缩小至2.42%,至6月份缩小为0.6%。
(二)市场销售持续回暖。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229.52万平方米,比增88.02%。其中商品住房销售19708套,比增93.98%,销售面积206.47万平方米,比增88.85%。存量房市场交易活跃,全市存量房交易面积71.70万平方米,比增40.53%。商品房空置面积进一步消化,6月末全市商品房空置面积67.6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3%,较4月末减少了7.49万平方米。从市场调查看,商品住房需求主要为刚性需求,在销售总量中比例达85%。从销售套型看,中小户型住房销售占据主流,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销售套数占了总量的82.13%。
(三)住房价格走势看涨。上半年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均价为4267元/㎡,回归去年同期水平。其中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4146元/㎡,同比增加2.35%,与第一季度呈现12.12%的降幅相比,回升了14个百分点。泉州市区商品房销售均价为5657元/㎡,同比下降3.55%,其中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5527元/㎡,同比下降4.10%,但与第一季度降幅相比,分别回升了10和11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市场健康发展。2008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家、省、市先后出台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为落实好这些政策措施,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国家、省、市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了多项措施助推住房消费,促进市场发展。一是及时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把中心市区普通住房标准由4750元/平方米调整为鲤城区、丰泽区8500元/平方米,泉州开发区、洛江区5700元/平方米。二是认真落实房地产交易税费调整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住房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暂免征收契税,对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0.5%征收,有效地减轻了居民的购房税负。三是设立窗口方便群众开具购房证明。在市房地产档案馆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立窗口开具首次购房证明和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证明。截止6月底,共出具首次购房证明784件,减免契税430万元。四是以优质的办证服务提高产权登记和房地产交易效率。至6月底,中心市区累计办理各项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业务28383件,面积812.14万㎡。其中办理合同登记备案5807件,面积62.04万㎡;办理二手房转让登记2160件,面积24.14万㎡;办理各类房地产抵押登记11226件,面积522.42万㎡。五是发展培育二手房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加强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窗口的管理,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会同市公安局实施“民警—联防—房屋租赁协管员”三位一体协作方式,推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1-5月泉州市区完成住宅租赁合同备案登记9000宗,较去年同期增长8.43%。
(二)认真组织实施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一是明确我市今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和今后发展规划。根据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里下达的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制定了《2009-2011年泉州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征求意见稿)》,并结合各县(市、区)的经济总量、财政情况、城镇人口规模等,下达我市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对我市2009年建设廉租住房8379套、租赁补贴1800户的住房保障任务进行分解。二是组织调研不同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情况。配合市总工会深入鲤城、晋江、南安、德化等地以及鲤城开元街道、鲤中街道、泉州中侨集团等调研不同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存在问题,为今后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打好基础。三是推进全市房改工作。1-6月审批批准上市房改房351套,23540.98平方米,调整更换产权人25套,界定公房、集资房产权50套,5958.81平方米。四是继续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上半年共对1800户廉租家庭发放租赁补贴80.3万元,实物配租110户,租金减免49户。五是有序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对2009年“建设(收购)廉租住房450套”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责任分解,及时反馈进度,目前已有4个项目201套完成主体封顶,4个项目120套进行主体施工,2个项目85套进行桩基施工。配合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08-2009年新增的2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项目进行督查。27个项目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8359万元,已有21个项目动工,完成投资1.12亿元,建成436套。六是采取措施促进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销售。3、4月份各组织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3宗限价房已销售1130套,剩余房源187套;4宗经济适用房已销售666套,调整见龙亭经适房项目546套为安置房,剩余房源1730套。对出现的剩余房源,我局积极向市政府请示并取得同意,限价房项目剩余房源在6月30前申购的可采取“先来先售”的原则进行销售,不再组织公开摇号。经济适用房申购再次降低门槛,扩大分配范围,将于7月初再次公开摇号销售。
(三)落实监管创新思路推动行业管理步上新台阶。一是坚持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印发了《泉州市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与市纠风办、监察局、建设局、工商局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市场整治联合执法;与泉州师院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合作开发泉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内从业主体管理子系统和存量房网上备案子系统,建立房地产中介组织信用体系加强监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受理窗口,完善经纪机构的备案管理和信用信息公开机制,从关口上严格把关;建立一系列举报投诉制度,畅通渠道,查找案源,教育违法中介组织和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1月以来市区出动人员32人次,自查自纠企业112家,南安等县(市)出动人员48人次,取缔4家中介组织。二是有序组织城市房屋拆迁。认真研究拆迁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确保各项目补偿安置标准的衔接,积极配合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拆迁前期准备,通过行政裁决等手段依法推进拆迁进度。上半年全市累计实施城市房屋拆迁项目21个,涉及拆迁建筑面积20.25万㎡,被拆迁人2208户。其中,新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2个,核定拆迁建筑面积4.3万㎡,涉及被拆迁人163户,目前已有154户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拆迁建筑面积2.67万㎡。三是积极探索物业管理新途径新方法。为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局把抓好物业管理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调研,按照全市城市与城镇工作会议安排,成立多方参与的物业管理调研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行业人员,研究分析物业行业发展思路和存在问题,联合《东南早报》“一线通”向市民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形成物业行业调研报告及起草《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建立明晰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物业服务队伍建设,引导和扶持物业服务业发展、强化组织实施等五方面政策措施,目前该意见正呈送市政府审核。同时,成功组织了南安温泉新都城项目通过全省城市住宅建设示范小区考评,使其成为我省首个通过福建省城市住宅建设示范小区考评组考评的乡镇项目。于4月份召开圣湖小区创建文明小区和省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工作现场会,借鉴圣湖小区“双创”经验做法,推动全市城市住宅小区文明建设和物业管理上新的水平。
(四)优化行政服务稳住大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稳住大盘、固本培源、项目带动、奋力发展”要求和“5.5服务扶持企业发展大会”精神,结合应对金融危机和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稳住大盘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工作意见》和《关于强化服务职能助推重点项目的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帮扶企业。一是简化审批环节助推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1月以来,以服务经济、服务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积极实现审批服务的“提速、提质、提效”,以简便方式为“嘉琳广场”、“东海湾”等18个项目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手续。通过优化预售资金拨付流程,为福建建德房地产公司等15家企业提供了便捷的预售资金拨付。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申报955件,办结953件,办结率99.79%,按时办结率100%,赢得企业和群众较高满意度。二是积极帮助企业解决“两证”办理难题。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工业企业办证窗口,至5月底已有7家工业企业前来办理业务。采取特事特办原则,为卡丁(福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泉州宝峰鞋业有限公司、泉州宏远集团有限公司、泉州皇星轻工有限公司等部分拟改制上市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123件。三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降低和减免部分收费项目,暂停收取企业的查阅档案咨询服务费,减半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取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四是采取措施支持企业办理房屋抵押融资。企业抵押登记的工作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缩短为7个工作日。对原要求企业办理土地他项权证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改为同时受理,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只要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受理单,就给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对原先要求企业办理抵押登记须现场勘察的规定,改为采取先核对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图纸和评估书,如存在疑问再行勘察。2009年1-5月,已为企业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107件,抵押金额34.8亿元。
上半年我市房地产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房地产市场稳定仍然面临较大的压力,物业管理齐抓共管机制的综合执法体系尚未建立。这些都需要加紧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实施住房保障工作。要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建设和跟踪落实,加强建设(收购)450套廉租住房的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我省下达的今年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督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抓好晋江、南安住房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廉租住房租售并举管理体制,积极创造条件实施住房保障全覆盖,探索符合条件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廉租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措施,解决其他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做好东方花园城、高科雅园限价房剩余房源的处置工作,做好中心市区四宗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的申请、审核、公示,尽快组织公开摇号销售。
(二)继续规范和创新行业管理。一是继续完善物业管理新机制。争取尽快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逐步建立建成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和明晰的行政综合执法体系,提高住宅建设管理水平。做好2009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对2009年3月31日前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包括外省(市)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检查,对企业申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检查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深入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抽查。二是继续开展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专项治理。加大检查力度,查处违规行为,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逐步规范,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采取随机抽取选择中介服务。规范中介行为,加大力度推广使用经纪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三)继续采取措施服务扶持房地产市场发展。要结合深入开展“弘扬惠女精神,提振创业激情,促进科学发展”活动,落实帮扶企业的各项措施,继续抓好行政审批的增效、提速。加强项目排查,对有影响、贡献大的骨干品牌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对典型楼盘进行跟踪调查,适时把握市场走势,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并通过发布季度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和月度房地产相关数据,引导企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调整经营策略,开发适销对路的套型结构,以合理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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