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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年检 2009-11-12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阅读数:114 | 一、审批类型:审批
二、许可依据:《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闽建房[2005]107号)第十七条第一款:房屋拆迁单位实行资格年检制度
三、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并初审;
2、窗口负责人审核;
3、窗口分管领导审批;
4、由政务大厅转报省建设厅
四、申报材料
1、填报《年检登记表》一式三份
2、《资格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应附相关证明文件
4、职工花名册及聘用合同
5、新增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五、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无 | | 附件下载: | |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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